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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仕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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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仕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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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福音信息的意義 (1:5-2:11) 1.2. 福音信息的意義 (1:5-2:11)
  
-1.2.1. 人與神的相交必須以神的聖潔為基礎 (1:5-10)+1.2.1. [[1jn1_5|人與神的相交必須以神的真理與聖潔為基礎 (1:5-10)]]
  
-1.2.1.1. 神是光 – 他是絕對聖潔和公義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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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1. 在新約中,除了約壹之外,約翰福音和以弗所書都常以「光」喻意為道德,靈性上的聖潔。 約1:4-9強烈地帶出光和黑暗的對抗,光相等於生命,啟示,道,和真理 (cf。約3:19-21; 8:12; 9:5; 11:9-10; 12:35-36,46;)。 在弗5:7-14之中,保羅以光暗比喻兩套相對的道德靈性標準。在這裡,約翰是要指出神是絕對聖潔的,是充滿榮耀和尊榮。並不存在任何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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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與神相交的人必須行在光中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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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人需要認罪而得赦免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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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人要面對自己有罪的事實 (1:10) 
  
 1.2.2. 信徒因為領受了在基督裡的救贖,因此有更大責任要遵行神的命令 (2:1-11) 1.2.2. 信徒因為領受了在基督裡的救贖,因此有更大責任要遵行神的命令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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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後勸勉 (五18至21)** **4. 最後勸勉 (五18至21)**
  
-4.1. 必不犯罪 (5:18)+4.1. 必不犯罪 (5:18) -- [[1Jn5_18|從神生的必不犯罪?(5:18)]]
  
 4.2. 我們是屬神的,已脫離惡者的手 (5:19) 4.2. 我們是屬神的,已脫離惡者的手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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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n5_18|從神生的必不犯罪?(5:18)]] 
1jn/1jn_toc.1576810356.txt.gz · 上一次變更: 20/12/2019 -- 10:52 由 潘仕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