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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mat26_47



馬太福音釋經靈修

捉拿與初審 (馬太福音廿六47-68)

經文

47 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48 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 49 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 50 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51 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52 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53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 54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55 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 56 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57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 58 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59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 60 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61 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 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62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63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64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65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66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67 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68 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釋義

耶穌基督被捉拿後的第一個審訊,是在大祭司面前的審問。在當時的政治處境之中,猶太人自己是沒有權柄判死刑的,但這正是當時的猶太領袖們所要得到的結果。因此,他們費了不少的力氣,希望在審訊的過程中,找到可以在羅馬政權之下處死耶穌的罪明。

在開始的時候,他們想用不同的人作出虛假的見證,但他們自己都知道這些不能定耶穌的罪。之後,有兩個人一同作見證,指耶穌曾說祂能拆毀聖殿,而三日內又建造起來。這見證和先前的見證有明顯的分別,他們沒有列舉那些指控,因為這些假見證在進一步的審問下一定站立不住,而現在卻是有兩人同作見證,有法律上的效用,而且他們也可能知道,耶穌確實曾說過類似的話。但這個見證似乎未能解決猶太領袖們的困境,因為這也只是猶太人自己的宗教,聖殿的神聖地位的問題,可以定耶穌的罪,但未必能將祂處死。

於是大祭司以很強硬的方法,要耶穌在起誓之下作出回應,而且所問的問題是一個帶有政治意義的問題。我們今日可能會將「神神的兒子基督」看為是一個宗教性的稱號,指耶穌是與神神同等的救主基督。但是在當時的用法,這個稱號可能與舊約撒母耳記下七14之中所記述,神神與大衛立約時,稱那將會繼承祂所應許給大衛永恆國度的王位者為祂自己的兒子有關。這樣,這個稱號不僅只是一個宗教性的名稱,更是帶有政治性意義的稱號。在當時的羅馬統治之下,聲稱自己有獨立的王位,就是政治的叛亂,是可以被判釘十字架的死罪。

但耶穌基督也不就此輕易讓大祭司過關。祂的回答可能有兩種翻譯,其一是如和合本所表達的:「你說的是。」而和修版卻是:「你自己說了。」這個修訂的翻譯可能是更合適的表達,一方面是與原文更接近,另一方面也反映著耶穌在祂生平之中,從來都未有主動地宣稱自己這個身份,而是要人因為認識祂而作出這個申述。

既然審訊已經進到差不多核心的問題,耶穌就不再被動地等他們的指控,而是主動地宣告他們將會如何地看到祂的出現。祂以但以理書七13的話,宣告他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嚴格上來說,耶穌基督所引用的經文,並不能構成僭妄。但這宣稱給大祭司一個可以在羅馬政權下控訴耶穌的罪名。

思想

猶太人的領袖本來沒有能力控訴耶穌,若耶穌要與他們周旋到底,他們也沒有辦法除滅祂。但耶穌按著舊約彌賽亞的預言,不作抗辯,更在適當的時候,帶出他們真正能夠控訴祂的理由。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的生命,是祂自己為我們而捨的。我們如何回應這樣的救主呢?

(摘自「爾道自建」26/04/2017靈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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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仕楷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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